关于做好“元旦、春节”期间
商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
各大商场、超市、集贸市场、非星级餐馆饭店:
“元旦”、“春节”将至,根据县安委会《关于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》和市商务局有关文件精神,现就做好商业系统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统一思想,加强领导,落实责任。
当前中央正在倡导构建和谐社会,安全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,各单位要深刻领会其内涵和实质,充分认识做好“两节”期间安全工作的重要性。各商场、超市、批发市场、餐馆是人员聚集场所,春节期间更是商业系统最为繁忙的时期,人流剧增,给安全工作带来较大压力,因此,各单位要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,严格落实“一把手”负责制,既要做到为顾客提供舒适、温馨的购物消费环境,又要保证顾客的生命财产安全。要紧密结合节日特点,提前制定各项安全工作计划和相应应急救援预案,采取有力措施确保“两节”期间的安全稳定。
二、安全工作重点
《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》、《北京市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》将于 2007 年 4 月 1 日 实施,各商业单位要依据两个规定在节前认真做好本单位的安全自查工作,查找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,重点做好以下工作:
(一)是否制定切实可行的节日安全应急预案,隐患排查、值班巡查等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到人。
(二)安全出口是否畅通(安全门不得上锁);疏散标志是否达标及有无被遮挡现象;营业区域内的安全出口数目、疏散门和疏散通道的宽度是否达标;应急灯是否有效。
(三)消防设施(消火栓、灭火器、喷淋、烟感、防火卷帘等)是否齐全有效,周边有无被商品挤占现象;应急广播(警报)、中英文两种语言播放设施是否齐备、有效。
(四)中控室是否有专人值班;特种作业人员是否配备安全防护用具,并持证上岗。
(五)安全培训教育、应急演练是否到位;员工是否正确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,能否组织疏散顾客,是否掌握逃生方法等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加强领导,落实责任。
各单位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、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高度,增强做好“两节”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、使命感;要坚持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”的方针,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,建立健全责任制,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,做到任务明确,责任到人,措施到位。
(二)周密安排,重点突出。
各单位要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整改措施,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,在节前务必要进行一次演练。凡是安排大型促销活动的单位,一定要提前报县公安局、县商务局、县安监局备案。
(三)不断巡查,加强值班。
节日期间,各商业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和领导干部值班制度,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,一旦发生各类事故和突发事件,要立即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向县商务局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。
根据工作安排,在元旦及春节期间,县商务局、县安监局、公安及消防等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小组,对各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督查,对安全责任不落实、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将给予严厉查处。
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
|